黄河公证处
服务承诺

黄河公证处服务承诺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真实合法的办证原则,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敬业爱岗,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积极、主动、热情、公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公证人员在办证接待中,坚持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对当事人做到有问必答,不搪塞、不推诿。

4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公证费。

5、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办“关系证、人情证”,不出具虚假公证书。

6、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务保守机密、秘密和隐私。

7、廉洁奉公,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金和馈赠。

8、对公证材料齐全,符合办证要求的各类公证事项,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前述承诺的期限内。

9、对老弱病残者或有特殊情况者,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方便,排忧解难。

10、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解答群众咨询,受理公证申请。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申请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1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每周主任值班日,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本处投诉电话0371-862377696593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