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证处
经济公证事项

提存

发布时间:2017-05-04 点击:589【字体大小:

  办理提存公证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
  (二)债的发生根据的证明文件;
  (三)无法履行债务的凭据、资料及债权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和提存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资料;
  (四)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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