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证处
工作动态

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顺利保护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0【字体大小:


我为群众办实事





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顺利保护著作权 




图片


当下,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第一动力,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不仅会直接侵害产权人的相关利益,更会对社会创新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作为以预防纠纷为职能的法律服务机构,黄河公证处有义务、更有责任来做好这项业务。

图片


某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我处,称某教育培训机构涉嫌侵害出版社方的知识产权,为了维护出版社的合法权益,申请办理批量的保全证据公证。

我处的公证员悉心接待了这位委托代理人,并与其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经过询问,本次保全证据公证有以下三个特点:

01
保全的内容为电子数据,而非以往常见的纸质类书籍。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上的侵权行为相比于现实来说,其侵害成本更低,侵害范围更大,侵害主体更难以确定,且侵害程度更为严重。同时,电子数据更易灭失。对涉嫌侵权的电子数据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能够充分体现出公证在保护知识产权、预防纠纷过程中的显著作用;
02

本次保全证据的数量较多,且保全地点分布在本市及其周边,机构之间交流密切。这就需要做到取证过程规范且严谨。对此,黄河公证处的公证员和委托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公证方案。根据方案,较好地完成了所有证据的保全;

03

本次保全的内容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本次公证中保全的电子数据涉及到著作权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要分别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保全。公证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临时判断,随机应变,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来完成本次公证业务。

上述公证事项虽然属于常规公证业务,但是在办理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本处公证员不但提前设计公证方案,并在办理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最终顺利完成了此次批量证据的保全公证业务。

公证书出具后,公证员通过回访得知,申请人已使用上述公证书,并顺利达到维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公证员根据申请方的反馈情况,不断更新自身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步骤、提升工作质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日益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创新力,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只有及时、全面地保护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合法权益,才能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引领创新的风潮。在目前“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建立良好的国际信誉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互联网在加速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放大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危害。在网络世界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成本更低、危害更大。作为有预防纠纷职能的法律服务机构,公证处有义务来保护申请方的知识产权,遏制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图片


【关闭当前页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