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宪法宣传周来了!
民法典的实施进入了倒计时,
这,将有非凡的影响!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对于这些,都有重大的意义!
不要担心,我们一起来先来看几个《民法典》中的公证小知识。
《民法典》颁布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法律效力,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因此,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层面的优先地位依然是不变的。
面对已经到来的《民法典》时代,
黄河公证人也在不断走出去,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让大家更多了解《民法典》,
更多运用公证制度保护自己身的合法权益。
普及公证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公证服务,是黄河公证处一贯的宗旨!
宪法宣传还在继续,我处公司业务、家事业务将继续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大家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