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公证法学研究会
2020年年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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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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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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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与公证”论坛中,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张德芬教授讲授了《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及其影响》。张教授首先解释了民法典中知识产权为何没有独立成编的问题,随后讲授了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以及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张教授表示,任何事后的救济措施,都无法替代事前的风险防范,而公证既能固定权利、预防纠纷,又能参与保全证据、解决纠纷。一个创意、一项创造,公证可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利的形成过程;一份声明、一份授权,公证为知识产权权利的流转保驾护航;公证能够让知识产权创造财富的过程更加安全,也可以全方位地守护着知识产权权利的方方面面,借助各种公证方式,权利人可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预防潜在的纠纷,或在纠纷发生后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公证加大介入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出我们公证行业应有的贡献。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程政举教授带来了《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及其对当今公证的影响》的报告。该报告穿越古今,从“何为文化”这一题目说起,详细讲解了中国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阴阳、五行、天人相应的独特诉讼文化以及诉讼中的数理文化和象物思维文化,解读了古代犯罪预防和程序救济的方式方法,领略了先人慎重起诉、诚实诉讼、追求公正的诉讼制度以及期于无刑的犯罪预防和程序救济之仁善诉讼文化,让与会人员感受到我国传统诉讼文化对公证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最后一讲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副教授讲授《民法典对民事证据制度的影响》。靳教授指出,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将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而在我们的诉讼活动中,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制度、遗嘱制度、公证的证据效力、公证的公信力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对我们公证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公证人要珍惜这次民法典实施给公证带来的机遇,崇法尚信,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我们公证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