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证处
工作动态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3 点击:1353【字体大小:

报名表.docx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原河南省公证处)于1993年成立,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系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是“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公证员助理。

一、招聘数量
  公证员助理8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辅助事务,如接待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参与调查取证、现场监督、起草校对公证文书等。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在本处工作两年以后满25周岁的,可以从事公证员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证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国家全日制普通法学院校系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一定信息化运用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郑州市黄河公证处网址:http//www.hhnotary.cn, 微信公众号:黄河公证处),符合条件者可下载填写报名表《黄河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zshhgz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 应聘黄河公证处 岗位”命名,例如:“张三应聘黄河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岗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1)报名表、个人简历;(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3)本人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4)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

3、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以收件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二)资格预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48小时之内在本处网站(网址:http//www.hhnotary.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在本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专业资格证、荣誉证等资料原件),复审结果将在本处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本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人员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体检合格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公证员助理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郑州市黄河公证处网站(网址:http://www.hhnotary.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本处现在职同类人员一致。

六、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237787,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电话:0371-8623770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郑州市黄河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河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9年4月23日


【关闭当前页面】【打印】